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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珑将之前的虾头弃之不用,把两只巨龙虾按在锅里水煮。

有过一次经验后,很快便吃上鲜甜的虾肉,浪费也少了很多。

虽没任何调料,饥饿的林珑仍吃得津津有味,抓着一条剥出来的虾肉小口小口地咀嚼着。

脸上是满足的浅笑,昔日的优雅全被抛到脑后,只觉得自己弄来的食物就是香。

“嗝~”

林珑满足地打一个虾嗝,将没吃完的虾放回锅里盖着。

这种事于上一世的林珑来说,是从不曾有过。

墨家每日的食物,都有专业的大厨精心烹制,色香味儿俱全。

无论什么食物,只要过了最佳食用时间都会弃之不用。

尤其是林珑的吃食,无一不精致美味儿。

林珑已知屋子有自洁的功能,洗洗手很潇洒地去巡山。

外出时,还不忘扛上那把长柄铁勺当武器。

乌溜溜的长铁勺,无论是把手的大小和其份量,都很适合林珑的细胳膊。

扛着铁勺巡山的人,穿着滑稽的大背心和花裤衩,要多滑稽有多滑稽。

可她本人却一点儿不以为耻,反而巡出一股土匪味儿来。

“大王我来巡山哪,咿儿哟哦咿儿哟……”

林珑在空中绕着山峰转,抑扬顿挫地唱着,还不时挥挥小拳头。

空谷幽兰般的声音,将‘大王巡山’唱出别样的味道。

“嘎~”

唱得兴起的声音突然停顿,林珑俯冲下去,停在一片山谷前。

高山流水,山间楼阁,肥土沃田棋罗分布。

约二十亩的山谷内,因多年没人打理的田地显得很是杂乱。

农业知识浅薄的人,依然能分辨出地里的农作物,以及药田里的药材。

水稻、小麦、棉花,人参、天麻、三七。

“哈哈哈,有粮食就不用饿肚子了,林珑谢过老祖宗。”

林珑诚心地对空施礼后叉腰狂笑,自醒来后便不踏实的心,终于落回肚子里。

自己有吃食,怎么也不会饿死,钱也就彻底失去了吸引力。

随遇而安的林珑,没想过拿更多的鱼出去,她很清楚枪打出头鸟的道理。

王家也不可能因她改变居住环境,更不可能迁出渔村。

偶尔给他们一个小惊喜还是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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